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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2學年度,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其期限計算疑義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2-13 23:38:14 點閱: 847 (10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教育部函釋轉知

有關教師單次申請延長病假未跨越2學年度,惟新學年度開學後因不同病情復請延長病假,其期限計算疑義

教育部函釋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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