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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00年2月16日臺國(四)字第1000023156號函及100年3月10日臺國(四)字第1000029708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類別:人事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4-15 09:56:01 點閱: 393 (118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教育部100年2月16日臺國(四)字第1000023156號函及100年3月10日臺國(四)字第1000029708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縣府函釋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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