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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輪班、輪休制之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請生理假相關事宜,其請生理假「1日」,應自該次輪班之實際服勤起始時間24小時內,無論其輪班次數及工作時數多寡,均合併計算為1日給假

類別:人事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5-19 16:40:28 點閱: 409 (131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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