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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之期間,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

類別:人事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9-24 12:04:23 點閱: 811 (167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函釋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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