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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人事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10-28 14:25:36 點閱: 361 (177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教育令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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