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彰化縣政府函轉人事行政總處函及行政院、考試院會函轉知
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111年1月1日起分別調整為7.83%及10.16%
(現行:108年1月起8.28%(一般)、12.53%(年金) )
張貼日期: 2021-11-08 14:39:11 點閱: 540 (179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人事行政總處函及行政院、考試院會函轉知
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111年1月1日起分別調整為7.83%及10.16%
(現行:108年1月起8.28%(一般)、12.53%(年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