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配合公(政)務人員在職繳付退撫基金費用或自提儲金,溯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類別:人事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1-14 14:23:46 點閱: 641 (195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書函轉銓敘部及財政部函轉知

送所得事項相關單位辦理

相關函文如附件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