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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先行共同生活」證明文件

類別:人事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2-11 10:04:32 點閱: 317 (200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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