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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11年6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15467442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附表、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

類別:人事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7-07 09:23:26 點閱: 453 (231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154674423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係為增進被保險人權益,並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規定,爰刪除旨揭附表第4-20號所列年齡未滿四十五歲之相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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