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0-05-06 13:49:14 點閱: 482 (26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五點、第六點、第八點及「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