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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彰化縣政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類別:人事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6-24 11:17:31 點閱: 793 (37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修正「彰化縣政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修正後要點如附件

送請 查知

配合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 第二點規定修正推薦標準, 將推薦標準 統一規定於第三點 第一 款 並 新增第二 目 規定「 未曾獲全國師鐸獎 且 最近五年未曾受本縣特殊優良教師表揚 。 」
第三點、第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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