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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公務人員選用國旅卡作為振興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其刷卡消費如同時符合國旅卡休假補助費之給付條件及三倍券之滿額回饋,得分別請領一案

類別:人事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6-30 09:56:53 點閱: 739 (38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6月24日總處培字第1090035671號書函轉知

函釋如附件

送請 查知

國旅卡休假補助費及三倍券之政策意旨及給付條件均不相同,且三倍券之發給對象並未排除公務人員,2者非不得同時適用;爰本案公務人員如選用國旅卡作為三倍券之數位支付工具,其刷卡消費金額得分別依休假改進措施規定覈實請領休假補助費,並依數位三倍券之累計消費方式申請滿額回饋。

有關三倍券消費累計方式及滿額回饋之發放等相關資訊,可至「振興三倍券官方網站(https://3000.gov.tw/)」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https://www.moeasmea.gov.tw/)網站「振興三倍劵專區」查詢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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