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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衛生福利部增設「電子煙回收桶」自主投遞資訊 🚭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衛生組長 張貼至:2026-10-24 止

張貼日期: 2026-09-24 11:12:36 點閱: 13 (597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宣導】衛生福利部增設「電子煙回收桶」自主投遞資訊 🚭 的代表圖片

為因應《菸害防制法》修法,未來「持有」或使用電子煙將屬違法行為(違者可處 3 萬至 10 萬元罰鍰)! 為避免觸法並防止隨意棄置危害環境,政府特別於全國設置 431 處「電子煙回收桶」,提供民眾自主投遞回收,請教職員工生與家長多加留意。

📌 電子煙自主投遞回收須知

  • 📅 回收期限: 即日起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 1 個月止(緩衝期屆滿)。

  • 🔒 全程不記名: 投遞時無須具名或提供任何個人資料,請安心投遞。

  • ⏰ 投遞時間: 全台各回收據點機關之「上班服務時間」。

  • ⚠️ 安全提醒: 投遞前請確認機身與煙油已妥善包裝,避免煙油外漏或碰撞發生危險。

🔍 全台回收據點查詢 全台共有 431 處回收據點,請至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電子煙防制專區」 (另開新視窗) (或點擊附件)查詢詳細地址。

☎️ 戒菸免費諮詢專線: 0800-636363

守護健康、拒絕煙害!請大家告訴大家,儘速將手邊的電子煙進行安全回收,共同維護無煙校園與健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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