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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90006855B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2-11 19:29:47 點閱: 407 (9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彰化縣政府函轉知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90006855B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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